發布時間:2025-10-22分類:公示公告
四川發展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對“成都包2025-16號資產包法律服務采購項目”進行公開比選,本次比選委托中金招標有限責任公司代理,項目編號:0773-2541GNSCFWQT2794,本項目的招標信息均在四川發展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官網及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上發布。
采購公告于2025年09月18日發布;更正公告于2025年09月26日發布。
本項目于2025年10月17日上午10:00時,在采購公告載明的地點進行公開比選,項目的評審工作于當日完成。
成交供應商為:上海市錦天城(成都)律師事務所,成交金額:
1.總預算費用【 25 】萬元(含稅包干價,包括但不限于執行案件代理費用、破產案件代理費用、衍生訴訟案件代理費用以及代理過程中的差旅費、交通費、食宿費用等)。其中:
2.執行/破產類事務:
(1)通過處置擔保物追償的(含執行和解)、處置財產線索、執行租金、破產分配等方式實現現金受償的,以現金受償金額為基數【0.5 %】(不超過1%)計算。
(2)經我司決策同意以物抵債(含擔保物和財產線索)的,以抵債協議或法院裁判文書載明的抵債金額并扣減我司應繳稅費后為基數【 0.25%】(不超過0.5%)計算。
3衍生訴訟代理費用:
(1)對于執行過程中的執行異議、執行復議類案件,實行首個案件【2500】元(不超過5000元),其中收到執行異議裁定支付2/3;收到執行復議裁定支付1/3(若有);若同一執行案件下,出現的多個同類型執行異議,則自第二個案件起,每個案件【1000 】(不超過2000元),其中收到執行異議裁定支付2/3;收到執行復議裁定支付1/3(若有);以上至多不超過2萬元。
(2)對于執行異議之訴或基于抵押物產生的相關訴訟,實行首個案件【 1 】萬元(不超過2萬元),一審結案并領取法院出具的判決書后支付2/3,二審結案并領取法院出具的判決書后支付1/3(若有),若若再審,參照首案費用標準支付;若基于同一標的和相同(或相近)的基礎事實所產生的同類型案件(不論案由),則自第二個案件起,每個案件【 2500 】元(不超過5000元),其中一審結案并領取法院出具的判決書后支付2/3,二審結案并領取法院出具的判決書后支付1/3(若有),若再審,參照首案費用標準支付;以上至多不超過5萬元。
(3)對于上述之外的適用民事一審、二審制度的相關衍生訴訟,按照以下標準收費:
1)單個案件基礎費用【 1 】萬元(不超過2萬元,在一審開庭后支付1/2、在二審開庭后支付1/2),如取得勝訴的生效判決書,支付風險代理費用【 4 】萬元(不超過8萬元);
2)如涉及再審的,基礎費用【 1.5】萬元(不超過3萬元),如取得勝訴判決,則支付風險代理費用【 4 】(不超過8萬元)。
4.破產類法律服務事項
在破產案件中,就我司需審議、討論或表決事項出具法律意見書,支付費用【 1250 】元/份(不超過2500元/份),服務期內法律意見書合計支付金額不超過3萬元。